1.御史
史官
2.校尉
兩漢時期次于將軍的官職,司隸校尉來監(jiān)督和檢舉京師百官以及皇族的不法行為。
3.刺史
刺史,職官,漢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職,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不常置。
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檢核問事之意。
刺史巡行郡縣,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稱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