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拾金不昧滴水恩
最近武漢的陳泉元大伯郁悶了。原來某天中午大伯到銀行辦理業(yè)務時,柜員多給了他2.7萬元,他當場歸還了巨款,銀行也沒什么特別的表示。大伯回家后說及此事,不少朋友笑他,說他多少應該要點報酬。
拾金不昧,該不該得點報酬呢?
別人撿到你的東西,沒有據(jù)為己有,而是悉數(shù)返還。作為失主,主動贈以錦旗或財物,適當對拾金不昧者進行感謝和獎勵,這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也是一分真摯的情感回贈。然而,在我們世俗的眼光里,大家都有這樣的意識,仿佛拾金不昧者一旦接受了失主的物質(zhì)感謝,事情就變了味,其實不然。春秋時期,魯國有一條法律,如果有人在外把淪為奴隸的魯國人買回來,回國后可以領(lǐng)取更多的國家補償。有次,子貢在諸國遇到很多魯國的奴隸,他將這些奴隸一一贖回,卻沒有向國家要補償金,并以此為榮。但他的做法,卻遭到了老師孔子的嚴厲批評??鬃诱f:“國家的目的是解救自己的國人,并且愿為此付出一定的報答和補償給實施這一行動的人。這是為了鼓勵更多的人參與到救贖國人的行動中來,且產(chǎn)生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果。而你的行為設(shè)定了一個別人可能達不到的道德標桿,如果再有人想贖回奴隸,他將面臨兩難選擇:如果他去向國家要求補償,對應于你他怕成為風格不高尚的人;如果他不要補償,他將承受除了贖回奴隸所付出的精力之外的實實在在的金錢上的損失。而大多數(shù)人并不像你這樣富有,他們承擔不起這些損失。以后,這些人再面對本國人成為奴隸的情況時,所采取的最好的措施反而是不作為……”
我覺得拾金不昧和這個故事有異曲同工之理。我們不妨參考和借鑒圣人的智慧:遇到巨款立馬歸還,這是正人君子應做之事、道德之舉,而受益者的財物失而復得,應懂得感恩回報。這兩者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卻并不矛盾。我們應從人性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從生活的角度去處理問題,從實際的角度去張揚德行,這樣,“涌泉相報”才是“拾金不昧”最完美的句號。